研究生管理条例

研究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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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大家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段经历,为了切实提高所有研究生的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让大家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习惯,同时给大家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管理规范且运行高效的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条例,希望大家维护好、执行好这个条例!


一、研究生入室教育

1.研究生进入重点实验室应由各研究方向汇总报办公室备案,办理有关手续。

2.每批研究生入室前,由重点实验室组织进行入室教育,包括实验室形势与任务、实验室组织与构架、学术道德修养与学风建设、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等内容。  

3.入室教育结束后,研究生须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实验工作。


二、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则

1. 未经老师允许,非本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本实验室所属管理区域,进出实验室必须随手关门,如发现将门打开未关闭者取消其门禁使用资格。

2. 本实验室所属管理区域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打闹、大声喧哗聊天。

3. 上班时间绝不允许观看影视玩游戏,不得长时间聊QQ、浏览与学习无关的网页。

4. 领用、购买试剂及相关设备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5. 实验人员要全程监控实验,规范操作,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尤其是进行加热、蒸馏、用水时,不得离开其可控制范围。

6. 实验人员进行有毒有害实验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进行危险化学实验要使用防护用品,并妥善处理各种废液。

7. 玻璃仪器、试剂等严禁乱拿乱用。贵重、剧毒试剂须由教师单独管理,常规试剂分类、登记后统一存放于药品柜。新领用、购买及消耗完的试剂须登记。试剂使用后须归位。

8. 各实验室及办公室需保持干净整洁,安排值日生,相应责任人必须监督落实到位。实验人员在实验完后要及时清理其工作台面,保持工作台面的干净整洁。

9. 实验室所有公共区域(包括实验室二楼内部厕所)卫生实行轮流值日制。原则上实验室走廊及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位于该楼层的研二与研三年级研究生负责打扫;二楼实验室内部厕所的卫生由研一学生负责清扫。实验室老师安排并公布每学期公共区域卫生值日排班表。

10. 所有实验必须要有真实全面的实验记录,如实验条件、实验现象、实验数据、失败原因等。

11. 玻璃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清洗及归位。高压气体钢瓶使用完后须关严。注意水电使用安全。

12. 各房间安全责任研究生全天注意安全(尤其晚上离开实验室时),晚上离开时必须关门。发现问题,与同学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老师。

13. 门禁的使用。不要轻易给无关人员开门,开关门遵守门禁使用规则。

14. 实验室所有师生严禁在实验室住宿,通宵实验必须经学院批准,国资处报备。晚上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同学一定要注意检查各电器的电源(如电脑空调、搅拌器等)。

15. 每周五下午为实验室统一大扫除时间,所有研究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16. 每学期导师务必将实验室规定告知自己指导的学生,尤其是研一新生,并进行详细解读和及时监督和提醒,做好指导老师的应尽责任。

17.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首先将对其导师进行问责并做相应处罚,该学生及导师都将在团队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学生按相应的惩罚制度进行,情节严重者将作出劝退处理。

18. 研究生有义务接受重点实验室所有老师的管理,特别是要服从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对其卫生、安全及仪器使用规定,不得无故顶撞。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实验室或延期毕业。


三、研究生考勤与学位论文管理制度

1.学习研究

1)研究生的学习须严格服从导师和实验室的统一管理。

2)必须参加各课题组组会。必须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

3)研究生有义务对本人及他人在重点实验室从事的研究内容保密,在有关内容尚未对外公开前任意泄漏、传播者,将依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理,最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2. 考勤制度

1)研究生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作息制度。除正常课程安排、法定节假日、实验室寒暑假日及临时集体活动外,每天按时开展科研工作。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7:30,19:00-22:0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7:00,19:00-22:00。

2)不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到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书面请假。请假条由导师签字同意后交至实验室秘书备查。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也须导师及时告知实验室秘书,等返回实验室后补齐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

3)每年寒假与暑假总共假期为40天。寒暑假离校须经导师同意并到实验室秘书处登记后方可离校,返校后也须告知导师并到实验室秘书处登记。

4)研究生毕业或撤出时,应及时清理个人物品并归还所租借的公共物品,办理完“离室手续单”后方可离开重点实验室。

3、论文发表与专利申请

1)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纂改、伪造实验数据,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2)取得实验数据后,要与导师等相关人员仔细讨论,查阅相关文献,并重复、增补相关实验,以确定学术观点、结论,然后进行论文写作。
3)论文写作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严禁在论文正文,supporting information 中再次使用已公开发表论文中的任何数据,图片。
4)论文与专利完成后提交导师审阅。论文署名、投寄杂志以及修改、定稿等由导师决定。不经导师审查同意,论文与专利申请不得投寄。

4.学位论文

1)论文必须由研究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2)学位论文应包括一定量的科技文献、工作量、科研和相应成果;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成果应达到学校、学院和导师的要求;

4)论文完成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修改、同意,并经重点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审查其学术水平、平时表现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程序。


四、奖励与惩罚措施

奖励措施

1) 一般奖励,包括补助、全勤奖和安全卫生奖。补助研一200元/月、研二、三300元/月;当月无缺勤、无早退、迟到者(出差或请假除外),全勤奖50元/月;当月未出现安全事故及未出现卫生问题者,安全卫生奖50元/月。

2) 成果奖励,包括SCI论文奖励和授权专利奖励。建议论文根据中科院分区按篇奖励: 一区2000-4000元/篇;二区1000-2000元/篇;发表在EST、WR、JACS,Angew. Chem. Int. Ed等顶级杂志的论文奖励另行讨论。其它论文不奖励。建议授权专利奖励:发明专利500元/项。

惩罚措施

1)仪器负责人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不按规定登记仪器使用状况、私自外借仪器或代测样品人员,暂停其该仪器使用权,通报其导师并责令其在组会上做深刻检讨,经实验室全体师生同意后方可再使用该仪器。

2)使用电脑过程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科研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违反以上规定者,经发现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停止网络使用权两周并在组会上做检讨,三次及以上者终止其网络使用权。

3)五分钟以内的迟到暂不处惩罚要求。无故缺勤一天以内者,扣除当月全勤奖;无故缺勤一至三天者,扣除当月所有一般奖励,并通报批评;四天以上者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直至退学处分。

4)非上班时间未关水、气、电情况,扣除实验操作人员当月安全卫生奖;未明确实验操作人员的,扣除该实验室责任人当月安全卫生奖。

5)实验室卫生不合格的(脏、乱),追究实验操作人员责任;如果未能明确实验操作人员的,由该实验室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实验操作人员造成台面卫生不合格的,实验室责任人有权终止该操作人员以后在其所管辖台面进行实验。

6)对改动、伪造实验数据,剽窃他人成果者予以退学处分。

7)对私自投寄、发表论文的,予以退学处分。

8)对私自带领、准许非本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冒领、购买药品,做实验以及进行测试实验者,终止其所有实验直至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退学处分。

9)对无故不参加实验室集体活动、公共劳动,缺乏道德修养以及损害集体荣誉、利益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通报批评直至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退学处分。

10)在学习过程中,因违纪、不胜任工作以及不服从导师、实验室安排等原因,导师认为不适合继续学习者,由导师提出、经事务委员会审议,报请经有关部门,终止其研究生学习培养。

11)未明确事宜,由实验室室务委员会讨论后再决定。

12)本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